通知
关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正式通知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23/12/11 21:03:00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现组织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职业本科院校课程不在此次申报推荐范围内。

二、申报课程类型

(一)线上课程;

(二)线下课程;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四)社会实践课程;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三、申报名额:

各单位在预申报名额(3门)的基础上,在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三类课程中共可补报2门,线上课程可补报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可补报1门。

四、 申报基本要求:

(一) 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3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二) 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五、 注意事项

(一)每类申报课程均有对应申报书,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申报说明

(二)校内申报环节,申报书推荐单位为学院,盖学院章;涉及教务处盖章材料,由学院盖章;涉及学校党委政审意见,由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章;涉及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出具并签字或盖章;

(三)部分课程涉及提供“说课”视频和教学实录视频,命名形式为主讲教师姓名(学院名称)+说课视频/教学实录实录

六、 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2023122517:00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过时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和视频提交:1.汇总表(盖章版)一份;2.《对应课程申报书》和所要求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七份;3.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和教学课堂实录U盘一份(文件需按要求命名),交至教务处218室;

电子材料提交:以“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命名,打包发送至jwczlk@bfsu.edu.cn,材料包括:1.汇总表excel版;2.一门课程的申报书和所要求附件材料(按清单顺序)合并一份PDF命名为主讲教师姓名(学院名称)+申报材料,三门课程则为三份PDF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院教师开展申报工作。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郝老师

联系电话:8881634288818853

教务处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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