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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暨北京市教学成果奖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01/05 00:00:00

各单位:

为了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优秀教学奖项管理办法》精神,现启动2017年度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暨北京市教学成果奖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项目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较大突破,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尤其是在突出学校特色,注重专业建设,加强实践教学,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达到校内乃至国内学科领域领先水平。

(三)同等情况下,被列为国家级或省部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成果可优先获奖。

(四)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二、评选等级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校级一等奖将推荐申报北京市教学成果奖。

三、推荐名额

全校设一等奖、二等奖共计20项。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三项。

四、提交材料

(一)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院系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三)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四)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且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8日前提交以上材料至教务处203室。

联系人:郭斌;

电话:8195;

电子邮箱:guobin@bfsu.edu.cn。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优秀教学奖项管理办法(20151013校长办公会通过)

附件2: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2017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院系汇总表

附件4: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

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优秀教学奖项管理办法

附件2: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2017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院

附件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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