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4月27日第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和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申报预通知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暨北京市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教学成果奖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和教育技术,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与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等方面的成果。
(二)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项目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按北京市要求,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四年)。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调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12月31日。
(三)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较大突破,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尤其是在突出学校特色,注重专业建设,加强实践教学,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达到校内乃至国内学科领域领先水平。
(四)同等情况下,教育部教育教学专项经费支持或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成果可优先获奖。同时,学校鼓励探索混合式教学、慕课、虚拟仿真教学等新的教学形式。
(五)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3)教学成果奖为团队奖项,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推荐名额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共计20项;
(二)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三)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可直接申报北京市教学成果奖,但仍需填写2021年申报表格;
(四)2021年北京市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从2019年和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推荐产生。
三、提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需于7月1日17:00前提交完成。
(一)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务处218室:
1.《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学院汇总表》盖院章一份;
2.《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合并装订,一式七份,正反打印;
3.若有其它相关支撑材料(一份);
4.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教材一套,且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二)电子版材料交至jwczlk@bfsu.edu.cn:
1.汇总表word版;
2.《申报书》+《成果总结》+支撑材料电子版,邮件命名为“XX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郝老师
电话:6342、8853
附件1:202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202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