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新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贯彻落实我校“外特精通”办学理念,探索“新文科”建设路径,打造我校复合型、复语型、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升级版,我校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辅修制度,鼓励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修读辅修专业,自主构建知识结构,实现个性化、多元化发展。为规范辅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机制设置
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为学生构建主专业内课程辅修和跨学科/跨专业的证书辅修两种辅修机制。各专业应创建“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根据本专业办学定位,合理地选择并修读辅修课程。
(一)课程辅修
1.各专业可选择设置本专业准出门槛,即学生要从本专业毕业,至少应修读多少学分的课程。主修专业的学生修满准出学分后,经本专业批准,可到承担本科辅修课程开设任务的相关专业中修读其余学分,直至修满本专业认可的课程总学分。
2.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主专业总学分要求之外,在承担本科辅修课程开设任务的相关辅修专业课程中修读课程,并需缴纳该门课程的学费。承担辅修课程开设任务的学院负责出具课程成绩证明。
(二)证书辅修
证书辅修包括辅修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两种类型。
1.辅修学士学位:学生通过校内遴选方式跨学科门类辅修。
2.辅修专业:学生通过校内遴选方式在学科门类内辅修。
三、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
(一)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为16—20学分。
(二)承担本科辅修课程开设任务的相关专业,应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富有特色的辅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跨学科学习资源,使学生通过辅修,掌握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研究方法,培养学科素养。
四、教学安排与管理
(一)辅修学习从第三学期开始,每学期教学安排一般为16周。
(二)辅修学习与学生主修专业同时进行,学习期限一般为4-6个学期。
(三)辅修课程应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辅修课程与该专业主修课程同质要求,同质管理。
(四)辅修的班级规模人数可由承担辅修课程开设任务的学院决定,原则上学生数不少于15人,可采取单独编班或随班听课两种方式进行。
(五)修读辅修学生的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由承担本科辅修课程开设任务的学院负责。
(六)学生修读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计学分,须重新修读。专业内课程辅修的考试要求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考试管理规定》(2013年6月修订)执行。
五、申请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学生各门课程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非外语专业学生的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
(三)修读资格需由学生所在学院与辅修开课学院共同审批,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六、报名注册
(一)报名:凡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每学年教务处发布的有关辅修招生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名方法进行报名,经审核通过录取,方能缴费注册。
(二)录取:报名截止后,各辅修专业在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中,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缴费注册:学生须按照学期缴纳辅修的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方式详见每学期发布的缴费通知。每学期开课后,学生终止辅修学习,当学期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各辅修专业做退课处理。凡参加辅修的学生,每学期在规定时间按照公布方式进行缴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视作自行放弃修读。学生未经注册,不得听课或参加考试。注册最终结果于开课三周内提交教务处备案。
七、毕业要求、考核和证书发放
(一)课程辅修:
专业内课程辅修视为在主专业内复合了其他专业的知识,其学分仍是主专业所规定修读的学分量,因此,学生修读完成全部课程后,只是满足了主专业的学分要求,不发辅修证书。
(二)证书辅修:
1.辅修学士学位:A专业学生通过校内遴选方式跨学科门类辅修B专业的,课程成绩合格,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后可获得一个学位证书(同时标注主修学位和辅修学位),学信网可标注B专业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A专业学生通过校内遴选方式在学科门类内辅修B专业的,课程成绩合格,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后可获得辅修证书,学信网可标注辅修B专业。
(三)对未取得主修学士学位,但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毕业时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课程成绩合格,可申请辅修专业证书。
(四)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学习同时终止。
(五)学生因健康状况、应征入伍、公派交流或其他必须暂时中止辅修的原因,可以申请辅修休学。教务处审核申请材料后可以延长申请人学习年限。辅修专业的学习终止期限以主修专业毕业为限。
八、本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