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学生活动临时借用教室须提前3-5个工作日在数字北外-服务大厅“校内学生活动场地(教室)申请”栏提交申请。
二、教室临时借用应按学校教学安排时间如1-2节、3-4节、5-6节,申请使用时段,借用时长一般不超过110分钟。如确需延时,需在备注中说明。
三、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学生活动教室借用原则上安排在工作日17:00后或周末,周三可提前至16:00。
四、为维护良好学习氛围,不得在教学楼内举办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的活动。教室借用应严格按照申请事由和时间使用,不得在教学楼进行商业性营利活动,不得将教室借用后再转借。
五、校级学生活动教室申请,须校团委审批;院级学生活动教室申请,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六、考试周和学校重要活动安排时,教室停止借用。学校有重要活动时,已借出的教室需服从安排。
七、使用教室时应爱护教学设备、设施,节约用电,无正当理由不得在不同教室间移动课桌椅;保持教室清洁,不得随意张贴标语、广告等。
教务处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