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党办校办字[2016]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五、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正常公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