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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现启动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一)坚持专款专用,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不得用于日常业务支出。

(二)坚持成果导向,专项经费项目须瞄准国际国内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前沿,产出高质量、可评估、可量化成果。

(三)对于建设目标明确,成果导向清晰,有潜力冲击北京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专项经费将给持续性支持。

二、项目建设范围

项目分为以下八大类,各单位可自行确定具体项目名称。

(一)专业综合改革

(二)教学质量保障

(三)拔尖人才培养

(四)通识教育

(五)教育信息化

(六)创新创业教育

(七)教师发展

(八)其它

三、项目管理

(一)名额及额度分配

1、各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

2、各院系、各部门单个项目原则上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涉及全校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二)项目申请

1、所有项目均属于单位集体项目,不属于个人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为院系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负全部责任。

(三)中期检查

2018年9月开学第一周,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专项项目资金使用和阶段性成果进行中期汇报。对于未能按照建设方案进度开展的项目,终止拨款,并收回剩余经费。

(四)项目结项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2018年底结项。学校根据项目申报时的实施方案进行验收,并向教育部报送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三、项目经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经费为2018年教育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经费额度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安排。

(二)项目经费拨付方式

项目经审批立项后,经费一次性拨付70%,项目负责人通过学校财务系统提交具体项目预算,预算通过后,经费即可使用。

(三)项目经费使用进度

按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要求和规定,项目建设进度需与资金执行进度相匹配,2018年立项项目,2018年9月经费执行不低于70%,2018年底项目经费需执行完毕。2018年9月经费执行未能达到70%的,剩余经费不再拨付,由学校统筹安排。

(四)资金使用范围

经费使用请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10月修订)》,见附件2附件2: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四、项目材料提交

项目申请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实施方案》(附件1)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实施方案体例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发至:guobin@bfsu.edu.cn.

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

提交地点:行政楼203

联系人:郭斌

电话:8195


教务处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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