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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9/07/01 00:00:00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19〕4号)精神,现组织我校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二、项目类型

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各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3年。

一般项目由各本科教学单位自主申报,教务处组织评审,报市教委审核备案后认定。

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申报,每校原则上限报一项。鼓励跨校联合改革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重大项目由市教委根据各校重点项目申报实际情况,结合市教委年度重点工作和建设方向,在重点项目中进行遴选确定。

三、申报限额

各学院申报限额不超过2项,均以一般项目申报,由学校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上报。

根据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一般项目3个,重点项目1个。

四、材料报送

申请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目前网上申报平台正在测试过程中,具体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纸质申请材料请于8月27日前将《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7份,报送教务处203室,电子版发至guobin@bfsu.edu.cn

五、项目管理

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经学校申报及相应评审后由市教委统一公布。市教委将给予立项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项目经过相应建设周期并通过验收程序后,市教委将公布验收结果,同时发放结题验收证书。

建设项目均需在平台直接填报并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一般项目由我校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还应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建设项目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由学校在平台提交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斌

电话:8195


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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