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271号)》精神,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特级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在编专任教师。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校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二、评选名额
北京市共评选表彰特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0名左右、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二)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倾心教学,创新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教育教学成果和效果显著;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梯队建设成效显著;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评价高。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三)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四)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五)本科院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教学名师奖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六年(2013-2018年度或2013-2019学年度)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组织并协助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8月2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7份,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特级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6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两个学时课程录像(课堂教学录像要求见附件3);
(5)候选人简介(模板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七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6)照片:(可先按要求准备,暂不提交,网上申报时使用)
教师照片2张,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32位真彩色。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突出教师的主体形象。图像要求为横幅。
照片1建议为教师在讲课、工作、讲座等时的单独个人正面照片;照片2建议为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实验、研讨等时的集体照片。
获得推荐资格的教师,以上材料均须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内容须与纸质板内容完全一致。
(三)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还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斌
电话:8195
邮箱:guobin@bfsu.edu.cn
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