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选课及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定于2018年11月5日起启动2019年春季学期开课、排课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提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 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第9周 2018.11.5-11.11 |
各教学单位开始制定开课计划,本科生体育和思政公共必修课开课计划完成。 |
第10周 11.12-11.18 |
教务处安排全校本科生体育和思政公共必修课时间地点和语言专业专英二外必修课程时间。 |
第11周 11.19-11.25 |
前半周教务处通知各教学单位本科生公共课安排,国际商学院本周内完成本科生专英课程时间安排。 |
第12周 11.26-12.2 |
专英本周内完成非语言专业(除国际商学院)专英课程时间安排。 |
第13周 12.3-12.9 |
各教学单位完成下学期专业课开课计划,并交给教务管理人员开始排课。 |
第14周 12.10-12.16 |
教务管理人员进行排课工作,排课时段和场地要求见通知内“排课时段及规则”部分。 |
第15周 12.17-12.23 |
英语学院和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在系统中完成预选相关排课。 |
第16周 12.24-12.30 |
学生开始预选,所有教学单位在系统中完成本科生排课,有教室权限教学单位完成研究生排课教室占用。 |
第17周 12.31-2019.1.6 |
学生开始正选。本科生课程排课工作结束,参选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变动。 |
第18周 1.7-1.13 |
无教室权限的教学单位上报研究生和双学位排课借用教室计划至教务处。 |
第19周 1.14-1.20 |
2019年春季课程开课排课工作完成。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变动,2018年秋季学期结束。 |
注:表格中时间节点均为工作内容完成的最后期限,建议各项工作尽量提前。
二、 排课时段及规则
1、 排课时段
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一览表(见附件1)进行排课,1课时课程及3课时课程不得安排在上午。在系统中添加课节时做好开课周数(全周、单周、双周或其他周数安排)。周三下午8-12节不得安排本科生课程,第16周周三下午8-12节安排网络通选课考试,涉及各院系各年级学生,请各教学单位注意。
2、 排课教室
各有教室权限的教学单位尽量在权限范围内教室完成排课,综合考虑时间、地点因素上下午合理通排。如排课时有教室缺口可上报教务处代为安排地点。如教学单位权限范围内某类型教室下午5-8节占用率未达70%,教务处不予安排上午所需的同类型教室。在系统中添加课节时选择好所需教室类型(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同传室等)。如有特殊教室要求提前告知教务处。
3、 教室占用
有教室权限的教学单位因研究生课程、学院常规活动、考试等原因可自行占用有权限的教室。在系统中占用教室时务必写清原因,做好备注。占用完成后剩余空闲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严禁在系统中未占用教室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教室。国际班、培训等非学历项目不得在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排课期间占用教室。
4、 排课数据
排课数据是教学数据统计的重要依据(如教学单位绩效发放、评教、审核评估等),也是校领导及督导听课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排课数据的准确性,宁繁勿简。如排课数据有失实或遗漏,责任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承担。
三、 排课期间开课计划调整原则
1、 选课开始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开课计划。(英语学院为16周预选开始后,其他教学单位为17周正选开始后。)
2、 如开课计划制定或调整与培养方案有出入,由教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原因至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3),经主管副处长批准后方可调整。
3、 选课开始后在培养方案范围内调整开课计划,由教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原因至教务管理科(行政楼204),经主管副处长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 排课时间地点更改申请流程
1、 原则上选课开始后参选课程不得更换时间地点,未参选课程19周后不得更换时间地点。
2、 19周后至开学第2周结束前如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时间地点,由教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原因上交教务管理科(行政楼204)经主管副处长批准后方可调课。
3、 开学第3周课表上报校领导及听课督导,长期调整课程时间地点的要求不予受理。
4、 一切私自调课行为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友情提示:请各教学单位提前确定变动,及时检查教室安排与教学要求是否适应,合理设置选课容量。
五、 调停课申请流程
1、 教师临时停课、调课和找人代课需提前报到各教学单位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专业课调停课务必写清补课时间。
2、 各教学单位提前一周发送调停课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至邮箱(需同时发至两个邮箱):
王琰:wangyan93@bfsu.edu.cn
郝月:2815284606@qq.com
3、 同一教师调课3节及3节以上需提前向教务处(行政楼204)提交所在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过字的纸质申请表(附件3)。
4、 如教师调停课未提前报至教务处,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