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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三外必读)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全校第三外语任选课(语言技能模块)网上选课的通知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2/28 00:00:00

(第三外语选课细则有所调整,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

为进一步拓宽北外的人才培养路径,切合学校复合型、复语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学校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增设全校第三外语任选课 (即语言技能模块课程,对2016级学生为语言、交流与跨文化传播模块课程)。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外语任选课网上选课工作将于2017年12月29日与全校通选课网上预选阶段同时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选课学生范围为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可选语种请详见附件2018年春季学期三外课表,上课时间为周六或周日的四课时连上或者一周两天的两课时连上,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避免和院系专业课程或双学位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3、每人限选1个语种,每个语种设1个班,每班30人。为保证本学期选修课程(1)同学的优先选择权,预算阶段及抽签时,仅允许已选修课程(1)的同学选修课程(2)。正选阶段开始后,开放课程(2)剩余名额,不再限制必须修完课程(1 的同学才能选(2),任何同学均可以根据修读或自学水平自愿选择有剩余名额的第二学期课程。

4、对于2016级学生,因培养方案修订,三外课程不再单设模块,归入语言、翻译与跨文化传播模块,各专业通选课学分要求请参考学籍管理规定。

对于20142015学生,三外课程按照以下规则兑换通选课学分:

1)语言技能模块不作为必选模块,可根据自身学习情况任选。

外语专业学生必须修满七门通选课方能取得毕业资格,语言技能模块课程可抵消通选课学分,一学期课程抵消一门通选课,如修满一学年,可抵消两门通选课,同时其他5个模块每个模块至少选修一门,并不得选修与本专业相近的课程。

 非外语专业学生必须修满四门通选课方能取得毕业资格,语言技能模块课程可抵消通选课学分,一学期课程抵消一门通选课,如修满一学年,仍只可抵消一门通选课,同时修满由学生所在院系选择学生所上的模块课程达三门方能毕业。

非外语专业学生(计算机专业2014级同学除外)在兑换学分时,三外模块课程为单独模块,不再要求三外模块课程只能兑换社会科学模块课程学分,即如果同时选修社科和三外模块课程,可算作已修满两个模块课程。

以上关于20142015级同学的选课细则与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收录的《通选课程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不相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5、选课学生必须参加所选三外模块课程的期末考试,如缺考,成绩按零分记载

6、教学内容为语音、基本语法现象及日常会话;教学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为主,能进行一般交流。

教务处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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