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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的通知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04/27 00:00: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等文件精神,学校现启动2017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建设范围

项目分为以下五大类,各单位可自行确定具体项目名称。

 (一)专业综合改革类

(二)教学质量保障类

(三)实践教学类

(四)教师发展类

(五)通识教育类

、项目管理

(一)名额分配

各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两个,单个项目经费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项目申请

所有项目均属于单位集体项目,不含个人项目。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全部责任,项目内部可设立子项目。

(三)中期检查

学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专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对资金使用和阶段性成果进行中期汇报。

(四)项目结项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2017年底结项。学校根据项目申报时的实施方案进行验收,并向教育部报送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三、项目经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经费为2017年教育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经费额度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安排。

(二)项目经费拨付方式

项目经审批立项后,经费一次性拨付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通过学校财务系统提交具体项目预算,预算通过后,经费即可使用。

(三)项目经费使用进度

按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要求和规定,项目建设进度需与资金执行进度相匹配,2017年立项项目,2017年底项目经费需执行完毕。

(四)资金使用范围

本科教学工程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与本科教学改革相关的费用。

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土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不得偿还学校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四、项目材料提交

项目申请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实施方案》(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发至:guobin@bfsu.edu.cn.

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

提交地点:行政楼203

联系人:郭斌

电话:8195

教务处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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