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优秀教学奖项管理办法》精神,现启动2017年度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暨北京市教学成果奖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项目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较大突破,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尤其是在突出学校特色,注重专业建设,加强实践教学,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达到校内乃至国内学科领域领先水平。
(三)同等情况下,被列为国家级或省部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成果可优先获奖。
(四)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二、评选等级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校级一等奖将推荐申报北京市教学成果奖。
三、推荐名额
全校设一等奖、二等奖共计20项。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三项。
四、提交材料
(一)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院系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三)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四)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且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8日前提交以上材料至教务处203室。
联系人:郭斌;
电话:8195;
电子邮箱:guobin@bfsu.edu.cn。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优秀教学奖项管理办法(20151013校长办公会通过)
附件2: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2017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院系汇总表
附件4: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
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优秀教学奖项管理办法
附件2: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2017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院
附件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