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已过半,为及时了解各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双一流”项目建设成效,现开展 “双一流”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2020年以来获批立项且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双一流”重大(点)标志性项目、前沿探索(培育)项目均需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要求
(一)对象
2020-2023年立项且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双一流”重大(点)标志性项目、前沿探索(培育)项目,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五个领域立项的所有相关项目。
(二)要求
1.各项目对照项目论证(投标)书,梳理项目立项以来各项建设任务推进及成果产出情况。科学研究类项目填写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其他类型项目填写附件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明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成果形式及数量、产生的实际效果或影响。2022年年度检查中,专家提出了整改意见的,请在“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部分说明整改问题完成情况。
2.如项目计划有变化,需申请重要事项变更,说明具体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并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存在问题与困难”部分说明。申请重要事项变更,科学研究类项目填写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其他类型项目填写附件4《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明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二、提交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书: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9份)。研究计划有变更的,提交《重要事项变更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2.建设成果:教材建设和科学研究类项目需提交已出版著作类成果(原件)1套。(已提交过的成果不用再重复提交)
3.提交时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4. 提交地点: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bwsyl@bfsu.edu.cn(标注“XXX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材料请送交行政楼418办公室。
三、中期检查形式及时间
1. 科学研究类项目根据项目研究领域,由“三个全球”协作组组建专家团队,召开中期检查答辩会进行验收。
2.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类项目,由“双一流”重大标志性成果工作组召开中期检查答辩会进行验收。
3.中期检查时间安排在2023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本次中期检查,请使用本通知下方的表格,按照各部分内容提示认真填写。
2. 2020年获批立项、2021年获得继续支持的项目,以及2021年获得立项、2022年和2023年继续建设的全球指数项目、全球治理数据库系列项目和北外全球智库项目,同一项目只需填写一份中期检查报告书。报告书需包括全部建设任务的推进及完成情况。
联系人:潘亮
联系电话:8078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