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办法(试行)》,2023年秋季学期初,学校将对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试卷进行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全部课程考试及考核的试卷、论文以及其他形式的考试档案(含随堂考试)。
二、学院自查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7日17:00前完成以下工作:
1.对照2023年春季学期课表,梳理课程考核形式,列出“试卷档案目录”(试卷档案目录模板及填写要求见附件1),完成学院自查;
2.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期末试卷相关工作检查表》(见附件2)学院存档;
3.撰写试卷检查情况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
“试卷档案目录”和总结报告,请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学院章扫描PDF提交至邮箱jwczlk@bfsu.edu.cn,纸质版提交教务处218室。
三、学校检查
1.教务处将于10月8日-10月30日期间,随机开展试卷检查,具体时间、地点由联络员与学院联系确定;
2.学院需提前准备纸质版“试卷档案目录”和学院自查存档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期末试卷相关工作检查表》,供检查组查阅;
3.检查组依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期末试卷相关工作检查表》,对试卷进行抽查;
4.检查结果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存档。
四、具体要求
以不同形式考试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均需按要求装订以下纸质版档案材料,提交学院:
1.成绩单(含平时、期末成绩和总成绩,标注平时成绩比例);
2.空白试题一份(含A、B卷,论文考核、口试和口译考试提供论文题目、口试和口译题);
3.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
4.试卷分析表(特指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论文考核可不提供);
5.考场记录表(记录考试时段、考试人数、缺考人数等;论文考核可不提供);
6.学生答卷(纸质版或电子版,须可供查阅,要求教师判卷留痕,每题分数明确;口试和口译考试留存录音)。
教务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