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推荐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的通知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23/08/28 10:49:36

各本科教学单位:

本科教学督导组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现请各单位推荐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

一、本科教学督导聘任条件:

1)教学督导原则上须有高级职称,以本校退休或在编资深教师为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2)担任本科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熟悉和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热心本科教学工作,关注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

3)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4)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教学奖等奖项的教师优先。

5)现任学院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不再兼任校级教学督导。

二、本科教学督导产生流程:由具有本科教学单位负责推荐,经学校教务处提名,学校主管本科教学校长认定后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两学年,可连聘连任。

三、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1)按照拟定好的工作计划,深入各学院教学班听课,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了解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授课质量、治学作风、课堂秩序以及教学课堂管理情况,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并予以指导。

2)对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修订与落实进行监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试卷和毕业论文等基本教学资料进行检查,并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运行、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教师和学生的出勤等情况进行督查。

3)根据学校教务处工作重点或本科教学实际,对本科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等进行专门调研,为本科教学改革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

4)与相关学院主管本科教学领导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以便帮助教师及时改进教学。

5)注重发掘和遴选各类优秀教师、优秀课程、优秀本科教改项目,并向学院及教务处推荐;参与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奖项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于9517:00前,将《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表》签字盖章电子扫描版发送至jwczlk@bfsu.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18室。

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8881885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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