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23/05/04 10:59:19

各本科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应依据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充分调研;

3.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4.申报专业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件;

5.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发展规划(规划文件须一并附上)。

二、申报程序

1.开展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和论证。各单位结合专业发展规划、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邀请专家召开专业论证会,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等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形成专业论证会会议纪要。

2.申请增设专业。申报单位结合专业建设规划(含师资队伍),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提交材料。请于51817:00前,将专业论证会议纪要和《专业设置申请表》等材料一并发至教务处邮箱jwcjxk@bfsu.edu.cn

4.校内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新专业进行初评,形成书面评审意见,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5.公示。新增专业审核通过后,教务处予以公示,完成审批程序。

经校内审议和公示通过后的专业,应准备好申报材料,按要求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提交专业审批申请,于7月底前(具体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申报截止日)完成新增专业申报工作。

联系人:田老师(88818195),魏老师(88815872)。

教务处

202354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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