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以及教育部评估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北京外国语大学将于2024年迎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以此为契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为做好宣传普及,让全校师生理解、把握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精髓要义,教务处将推出系列推文《新一轮审核评估36问》,全面解读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的背景、理念、原则、内涵、方法和程序、注意事项等。
第六期
本期内容为《新一轮审核评估36问》的第六期,也是最后一期,主要对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定量审核数据选报、开展自评工作、反馈评估结论、进行评估整改等问题进行讲解。
01
参评学校的定量审核数据应该如何选报?
答:审核评估预置了反映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发展的关键数据作为定量审核的指标,进行定量审核。第一类定量指标35个,第二类定量指标54个。本轮审核评估坚持“以自己的尺子量自己”的评估原则,因此,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供的高校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测数据自主选报定量审核指标。
02
参评学校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应该如何填报?
答: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对学校教育教学运行、办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情况的量化反映,是学校自评自建、自评报告撰写、线上审核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入校评估重点考察与深度查证的重要基础。学校需对学校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摸底,综合分析教育教学基本状况,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经验,梳理教学工作的不足与问题。在数据的采集与填报过程中,学校应统筹调度,实现部门间的通力协作,做好信息管理机构与个人的专门培训,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准确采集、认真核实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一致性,保证数据真实反映学校实际教学状况。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传各项评估材料,并根据专家线上评估的基本流程和工作需要及时补充相关数据。数据填报结束后,原则上不能再进行修改,如确有特殊原因,导致个别数据异常,可在专家进校前加以补充说明。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省教育厅依托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对参评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03
参评学校的自评工作如何开展?
答:参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04
参评高校如何撰写自评报告?
答:《自评报告》是参评学校在全面自评的基础上,聚焦审核范围,对学校整体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所形成的写实性报告,是学校自评结果的纪实性描述,是学校自我评估结论的集中体现,是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学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范围》的要求,围绕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分别阐述学校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的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等。第一类审核评估的高校要重点回答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教育教学水平,以及学校综合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的成效;第二类审核评估的高校要重点回答学校办学方向和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方面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同时,两类审核评估高校都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设的措施。
在自评报告的形成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以使自评报告被广泛认可。
05
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要求是什么?
答:《自评报告》的撰写一定要建立在学校所开展的全面的自评工作的基础之上,报告内容应通过院系、相关职能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自评提供的详实数据、事实等来表述,与学校所填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相一致。《自评报告》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审核重点,避免包含与审核重点无关的内容。
《自评报告》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应清晰详实。《自评报告》的撰写可参考自评报告撰写模板,字数不超过规定要求(第一类审核评估控制在2万字;第二类审核评估中研究型、应用型高校控制在3万字、首评学校控制在4万字),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施不少于自评结果部分的三分之一。
06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进行评估整改?
答:参评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新一轮审核评估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特别针对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台帐销号”方式一抓到底。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07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反馈评估结论?
答: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审议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每年教育部向社会公布截止当年已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教育部每年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08
审核评估的申诉与仲裁如何进行?
答:参评学校如果对专家组审核评估程序和结论存有异议,可向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诉,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委员会章程规则受理申诉,进行仲裁。
以上为《新一轮审核评估36问》的第六期。